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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关于教育收费调整的公示

Nov 14,2024

一、收费依据

粤发改规【20187号文件规定: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独立学校园区、财务核算和招生录取的高等中外合作教育机构(我校属此类学校)实施的学历教育,其教育收费(包括学费)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。具体做法为由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、市场情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,对学生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。

关于学费及住宿费调整的相关事宜,我校已按照大学内部决策程序审批通过,现按照粤发改规【2018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。

二、收费标准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理学硕士(商务资讯系统)

130,000元/生/学年

理学硕士(电脑科学)

130,000元/生/学年

硕士研究生第一笔学费

30,000元/生(可在第一学年学费中抵减)

住宿费

2人间(1人住):3,000元/生/学年(10个月)

说明:

1.根据“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”规则,上述标准于2025-2026学年开始生效,适用于该学年及之后入学的新生。

2.公示时间为7天(2024年11月14日-2024年11月20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财务处联系,电话:0769-26622924,邮箱:fo@cityu-dg.edu.cn

3.学校收费举报及投诉邮箱:michael.yin@cityu-dg.edu.cn